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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超联赛天津赛区的处罚决定

2009-10-16 15:33     中国足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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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纪字[2009]37号

关于对中超联赛天津赛区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09倍耐力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二十六轮第202场,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队与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的补赛于2009年10月14日在天津市泰达足球场进行。

  在比赛进行中,部分现场观众向场内投掷矿泉水瓶等杂物,影响了比赛的正常进行,在场内外造成了不良影响。在今年的中超联赛中,天津赛区曾因赛场秩序问题受到过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的通报批评(足纪字[2009]01号文)。然而,天津赛区没有认真吸取教训,未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入场观众的安全检查工作,致使部分观众将矿泉水瓶等违禁物品带入场内。

  依据《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对天津赛区予以警告。

  望天津赛区要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入场观众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场内出现的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比赛正常进行,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中超联赛还剩最后三轮,望各赛区切实加强赛区的组织和领导,重视赛区的安保工作,严格安检制度,加强对观众的教育和管理,及时制止场内的不文明行为,确保中超联赛安全、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主任:

  二00九年十月十五日

(编辑:中国足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