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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南京有有足球俱乐部官员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2009-07-06 16:24     中国足球协会

关于对南京有有足球俱乐部官员
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09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十二轮第68场北京燕捷圣足球俱乐部队与南京有有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于2009年7月4日在北京石景山体育场进行。

  在比赛进行到第四十一分钟时,因对裁判员的判罚不满,南京有有队官员肖旭从替补席冲进场内指责、质问裁判员,引起场内混乱,造成不良影响,被裁判员罚离替补席。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四十四条,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一、停止南京有有足球俱乐部队官员肖旭中甲联赛进入替补席3场;

  二、对肖旭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杜绝球场暴力等非体育道德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二00九年七月六日    

(编辑:中国足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