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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足球项目运动员注册名单公示的通知

2021-03-12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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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有关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足球协会: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体竞字〔2019〕121号)和《体育总局竞体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中《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运动员代表资格规定》(体竞字〔2018〕128号)的相关要求,为做好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足球项目竞赛组织工作,我会已于2021年1月6日印发《关于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足球项目运动员注册、交流及代表资格确定的通知》(足球字〔2021〕7号),并于2月26日完成各组别注册工作。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对运动员参赛资格审查的相关要求,现将相关组别运动员注册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示有关事项

  (一)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足球项目相关组别运动员注册名单将在中国足协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至18日。

  (二)在公示期内,如对各参赛单位运动员注册资格有异议,可进行申诉或举报。申诉或举报采取实名形式,应提交相关的资料和详细文字材料。材料请邮寄至中国足协竞赛部(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18号世东国际A座15层竞赛部,联系电话:010-59291225),或将材料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至chen.zy@thecfa.cn。

  (三)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关组别运动员注册名单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四)逾期或未提交视为对公示内容无异议。

  二、申诉与举报处理

  中国足协将成立“第十四届全运会足球运动员资格审核小组”,全面负责全运会足球项目的运动员资格审核工作,对各参赛单位报交中国足协的参赛运动员注册信息及参赛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对资格存在争议的运动员进行判别。

  (一)若相关单位对运动员代表资格进行申诉,将由“第十四届全运会足球运动员资格审核小组”负责组织进行对争议运动员注册资格的具体核查与确认,必要时将提交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进行最后的仲裁。

  (二)若相关单位对运动员代表资格进行举报,经核查,对举报属实、不符合注册资格的运动员将取消其注册资格。涉及违规的运动员和单位将按中国足球协会相关规定进行追加处罚。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足球项目男子18岁以下年龄组注册公示名单

  2.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足球项目男子20岁以下年龄组注册公示名单

  3.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足球项目女子18岁以下年龄组注册公示名单

  4.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足球项目女子成年组注册公示名单

  中国足球协会

  2021年3月11日

(编辑:赵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