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12月中国足协中国之队系列赛事非独家新媒体版权合作征集公告
2025-08-25 16:39 中国足球协会
一、项目名称
2025年9-12月中国足协中国之队系列赛事非独家新媒体版权合作征集。
二、项目说明
(一)“中国足协中国之队”是指由中国足协控制和管理下的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中国U-21/U-22/U-23国家男子足球队、中国U-18/U-19/U-20国家男子足球队、中国U-15/U-16/U-17国家男子足球队、中国U-15国家男子足球选拔队、中国国家女子足球队、中国U-20国家女子足球队、中国U-17国家女子足球队、中国国家男子五人制足球队、中国国家女子五人制足球队、中国国家男子沙滩足球队。
“中国之队系列赛事”是指所有中国足协运营并拥有全媒体转播权及开发、使用、经营权的中国足协中国之队在中国大陆境内参加的赛事,包括国际足联、亚足联以及国际奥委会、亚奥理事会的正式比赛(以国际足联、亚足联以及国际奥委会、亚奥理事会确定的中国足协拥有媒体版权的赛事为准)、国际友谊赛、重赛、小型锦标赛,以及中国足协中国之队在中国境外参加的中国足协获得中国大陆地区全媒体转播权及开发、使用、经营权的赛事。
本项目公开征集2025年9月至12月31日期间举行的中国足协及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拥有全媒体版权的“中国足协中国之队”系列赛事非独家新媒体版权合作伙伴。
(二)2025年9月-12月中国足协中国之队赛事预计24场。
(三)合作期内,中国足协中国之队系列赛事在中国大陆境内的新媒体转播权,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媒体(网站、网络电视、网络、搜索引擎等)、移动终端(手机、平板电脑等)、新型电视媒体(IPTV、数字电视等)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媒介形式。
(四)新媒体合作伙伴须保证播出须完整体现中国足协中国之队在国际公用信号中的商务权益。
(五)除转播权外,其他合作权益:
1.称谓:中国之队官方新媒体合作伙伴;
2.联合LOGO:拥有联合LOGO使用权;
3.品牌展示:场边LED品牌或口号展示(60秒LED或1块A字板)、LOGO条展示,品牌展示不得转售第三方;
4.外场活动权,不得转售第三方,不得有商业行为。
(六)报价方式:报价人可根据自身媒体需求进行报价。
三、合作资质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并合法存续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实体,所有参与报名的法人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体等(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委托等方式)参与征集活动,任何法人实体只能以一个独立参与人的身份参加征集活动;
(二)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违法记录,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具有履行本项目相关义务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应赔付能力;
(三)具备优秀的企业实力和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报名及谈判
提交文件分“报名文件”和“谈判文件”,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向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提供,只有按要求预先进行报名并通过审核符合资格的企业方可参与谈判。本次合作不接受多家企业联合报名。若参与报名的企业仅有一家,则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定向谈判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提交报名文件至2025年11月1日17:00截止。
2.报名时请提交以下文件(每类需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1)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背景介绍,包括企业规模、经济实力业务范围、企业信誉、组织机构、管理层介绍、专业人员构成、成功案例;
(4)企业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来源:信用中国);
(6)最近三年企业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记录;
(7)提供符合本公告第三条“合作资质”要求的证明、说明、协议书(复印件)或其他可资证明的相关材料;
(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以上(1)-(8)文件整理为一份PDF文件发送并抄送本公告 “联系方式”中所列邮箱。逾期递交报名文件或报名文件不符合本征集书要求的,征集单位将拒绝相应企业的报名。
(二)谈判
1.谈判时间和形式由福特宝公司代表通知,上述(1)-(8)项所有报名文件纸质版和合作方案及报价文件纸质版(每类需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共1份,密封盖章封装为一包寄送给联系人。
2.报价人应按照附件要求填写和提交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因文件编排混乱等原因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或无法查找的,后果由报价人承担。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和填写的全部问题和信息均应正面回答及填写。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内容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报价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予退还。全部报价文件应按报价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在指定时间内提交。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斌
联系电话:010-67185782转8045
电子邮件:ma_b@chinafootball.com.cn
抄送:li_yx@chinafootball.com.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18号世东国际大厦A座18层
邮编:100022
五、评选方式
(一)参与征集的单位按要求报名并提交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由福特宝代表通知谈判时间、方式。如未能按时参加谈判,则被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谈判。每个参加谈判单位指定的代表不得超过三人。
(二)纸质版报价文件(含报名材料),由福特宝代表于谈判现场拆封。
(三)参与谈判单位需进行不超过20分钟的陈述(如条件允许,可以辅助PPT等物料),如超过20分钟,评审有权终止陈述。陈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优势、成功案例、合作方案、服务介绍等;同时对福特宝评审进行不超过10分钟的答疑。
(四)在全部单位完成谈判规定环节后,评审将按照相关程序确定合作单位入选名单,选定本项目合作伙伴,并进行框架协议细节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