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第四届中青赛男子初中年龄段U13、U15组大区赛名额分配办法》的通知
2025-07-04 18:23 中国足球协会
各中青赛地方赛事办公室、相关球队:
为落实《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赛事组织工作方案》要求,做好2025年第四届中青赛男子初中年龄段U13、U15组大区赛赛事组织工作,结合各地方赛事办公室地方预选赛举办情况,中青赛赛事办公室制定了《2025年第四届中青赛男子初中年龄段U13、U15组大区赛名额分配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2025年第四届中青赛男子U13、U15组大区赛阶段名额分配。
二、分配原则和考核指标
(一)大区赛名额分配总体原则
1.大区赛名额分配应结合地方预选赛赛事规模、层级、赛制、往届全国总决赛参赛成绩、宣传报道等工作开展情况。
2.大区赛参赛名额应结合全国各省、市青少年足球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实际情况,通过名额分配杠杆,逐步提升各省、市办赛水平。
(二)地方预选赛组织原则
地方预选赛应符合中青赛赛事组织工作方案要求,不设参赛壁垒,体校代表队、学校代表队、俱乐部青训梯队、社会青训机构等球队均可自由参赛。
(三)地方预选赛办赛数量指标
即地方预选赛参赛球队数量,包括省级、市级、区级地方预选赛参赛球队总数量。
(四)地方预选赛办赛质量指标
1.地方预选赛赛事层级,即省/市、市/区两级赛事和省/市一级赛事两个层级。
2.比赛赛制,即主客场比赛和赛会制比赛,其中赛会制比赛分为一阶段赛会制和分阶段赛会制比赛。
3.往届总决赛成绩,参照2024年第三届中青赛男子U13组和U15组全国总决赛前24名比赛成绩。
4.地方预选赛宣传报道,即各地方赛事办公室是否在公共媒体平台对地方预选赛进行报道。
三、加权分数和名额分配
(一)加权分数
中青赛赛事办公室根据上述分配原则和考核指标对各地方赛事办公室上报材料进行加权计算,产生各地方预选赛赛事加权分数,满分为100分。各项目指标具体权重附后。
(二)名额分配
1.举办中青赛地方预选赛的赛事办公室获得1个基础名额。
2.7个省市所在大区综合积分排名第一的赛事办公室获得3个浮动名额,排名第二、第三的获得2个浮动名额,排名第四、第五的获得1个浮动名额。
3.8个省市所在大区综合积分排名第一的赛事办公室获得3个浮动名额,排名第二、第三的获得2个浮动名额,排名第四的获得1个浮动名额。
未举办或未按要求举办预选赛的地方赛事办公室,应由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出具地方预选赛组织情况说明和整改意见并上报至中青赛赛事办公室,经中青赛赛事办公室研究后确认是否给予参赛名额。
四、球队递补原则
中青赛赛事办公室根据各地方赛事办公室提交的地方预选赛赛事组织材料进行递补,具体原则如下:
(一)如地方赛事办公室原排名顺位球队无法参赛,则最多可按名额分配数量向后顺延两位进行内部递补。
(二)如地方赛事办公室按前述条款(一)无法递补球队或无球队参赛,综合积分排名高的地方赛事办公室优先进行递补。
(三)各地方赛事办公室可上报1-2支递补球队,如所有地方赛事办公室第一顺位递补球队递补完成后仍有空缺名额,则按照综合积分排名较高的赛事办公室的顺序进行第二顺位递补。
如有球队放弃参赛,则按照本《办法》原则进行递补。
五、其它
本《办法》的未尽事宜,由中青赛赛事办公室负责解释。2026年第五届中青赛男子初中年龄段U13、U15组大区赛名额分配办法将依据本《办法》原则另行制定。
附件:第四届中青赛男子初中年龄段U13、U15组大区赛名额分配项目指标权重
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赛事办公室
(中国足球协会代章)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