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协会关于印发《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赛风赛纪第一责任人处罚细则》的通知
2018-03-23 17:35 中国足球协会
各中超、中甲、中乙足球俱乐部:
现将新修订的《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赛风赛纪第一责任人处罚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中国足球协会
2018年3月23日
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赛风赛纪
第一责任人处罚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职业俱乐部赛风赛纪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规范第一责任人行为,特制定本处罚细则。
第二条 本处罚细则适用于所有职业俱乐部赛风赛纪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 第一责任人违规
第三条 第一责任人违规主要包括
(一)第一责任人个人违规,包括但不限于:
1.对中国足协的相关规定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
2.对相关职业联赛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
3.对相关比赛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
4.对相关竞赛官员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
5.不按相关规定无故不参加中国足协组织的相关会议和活动;
6.赛场内违规违纪;
7.其他违规。
(二)第一责任人所属俱乐部违规,包括但不限于:
1.俱乐部违反《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
2.俱乐部违反《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准入规程》的有关规定;
3.俱乐部违反中国足协制定的有关球员转会、工资标准等相关规定;
4.俱乐部违反《职业联赛公平竞赛公约》的有关规定;
5.俱乐部球队违反相关竞赛规程;
6.俱乐部其他违规行为;
(三)第一责任人所属俱乐部个人违规,包括但不限于:
1.运动员违规违纪,如严重犯规、暴力行为、围堵指责裁判、辱骂裁判、侮辱性语言、手势等;
2.球队替补席官员违规违纪,如指责辱骂裁判、干扰比赛等;
3.球队其他官员、教练员和球员的违规违纪,如非体育道德行为、不负责任言论等;
4.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第三章 相关处罚
第四条 处罚种类
(一)约谈;
(二)通报批评;
(三)强制参加培训;
(四)向投资人建议,终止与俱乐部的聘任合同。
第五条 具体罚则
(一)第三条第一、第二款违规违纪行为,将视具体情节给予第一责任人约谈、通报批评和强制参加培训的处罚;
(二)第三条第三款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
1.球员在场上的违规违纪,第一责任人的连带责任:
(1)单场比赛同一队获得5张黄牌,扣1分;每再多1张黄牌,多扣1分;自动停赛的红牌,扣1分(1+1的红牌黄牌不累计);
(2)被纪律委员会处以停赛处罚的违规违纪,每停赛一场扣1分;停赛6场以上(含6场),扣10分;严重违规违纪,被处以按月停赛的处罚,停赛3个月以上的扣20分;
2.替补席官员的违规违纪,第一责任人的连带责任
(1)只罚款不停赛的违规违纪,2万元以下扣1分,每多1万元,则多扣1分。
(2)自动停赛1场的违规违纪,第一责任人扣2分;
(3)被纪律委员会处以停赛处罚的违规违纪,每停赛一场扣2分;停赛6场以上(含6场),扣20分;严重违规违纪,被处以按月停赛的处罚,停赛3个月以上的扣40分;
3.赛季开始,对第一责任人的扣分进行累计,根据扣分累计情况进行如下处罚:
(1)累计被扣15分,将约谈第一责任人;
(2)累计被扣30分,将对第一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3)累计被扣45分,将对第一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的同时,强制参加中国足协组织的赛风赛纪培训;
(4)累计被扣60分,将建议投资人解除第一责任人与俱乐部的聘任合同。
第四章 其他
第六条 俱乐部其他对职业联赛产生不良影响的场外事件,参照以上细则处理。
第七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中国足球协会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第八条 本细则由中国足球协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