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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球协会关于印发《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赛风赛纪第一责任人处罚细则》的通知

2018-03-23 17:35     中国足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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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超、中甲、中乙足球俱乐部:

  现将新修订的《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赛风赛纪第一责任人处罚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中国足球协会

2018年3月23日


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赛风赛纪

第一责任人处罚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职业俱乐部赛风赛纪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规范第一责任人行为,特制定本处罚细则。

  第二条    本处罚细则适用于所有职业俱乐部赛风赛纪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  第一责任人违规

  第三条    第一责任人违规主要包括

  (一)第一责任人个人违规,包括但不限于:

  1.对中国足协的相关规定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

  2.对相关职业联赛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

  3.对相关比赛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

  4.对相关竞赛官员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

  5.不按相关规定无故不参加中国足协组织的相关会议和活动;

  6.赛场内违规违纪;

  7.其他违规。

  (二)第一责任人所属俱乐部违规,包括但不限于:

  1.俱乐部违反《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

  2.俱乐部违反《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准入规程》的有关规定;

  3.俱乐部违反中国足协制定的有关球员转会、工资标准等相关规定;

  4.俱乐部违反《职业联赛公平竞赛公约》的有关规定;

  5.俱乐部球队违反相关竞赛规程;

  6.俱乐部其他违规行为;

  (三)第一责任人所属俱乐部个人违规,包括但不限于:

  1.运动员违规违纪,如严重犯规、暴力行为、围堵指责裁判、辱骂裁判、侮辱性语言、手势等;

  2.球队替补席官员违规违纪,如指责辱骂裁判、干扰比赛等;

  3.球队其他官员、教练员和球员的违规违纪,如非体育道德行为、不负责任言论等;

  4.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第三章  相关处罚

  第四条    处罚种类

  (一)约谈;

  (二)通报批评;

  (三)强制参加培训;

  (四)向投资人建议,终止与俱乐部的聘任合同。

  第五条    具体罚则

  (一)第三条第一、第二款违规违纪行为,将视具体情节给予第一责任人约谈、通报批评和强制参加培训的处罚;

  (二)第三条第三款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

  1.球员在场上的违规违纪,第一责任人的连带责任:

  (1)单场比赛同一队获得5张黄牌,扣1分;每再多1张黄牌,多扣1分;自动停赛的红牌,扣1分(1+1的红牌黄牌不累计);

  (2)被纪律委员会处以停赛处罚的违规违纪,每停赛一场扣1分;停赛6场以上(含6场),扣10分;严重违规违纪,被处以按月停赛的处罚,停赛3个月以上的扣20分;

  2.替补席官员的违规违纪,第一责任人的连带责任

  (1)只罚款不停赛的违规违纪,2万元以下扣1分,每多1万元,则多扣1分。

  (2)自动停赛1场的违规违纪,第一责任人扣2分;

  (3)被纪律委员会处以停赛处罚的违规违纪,每停赛一场扣2分;停赛6场以上(含6场),扣20分;严重违规违纪,被处以按月停赛的处罚,停赛3个月以上的扣40分;

  3.赛季开始,对第一责任人的扣分进行累计,根据扣分累计情况进行如下处罚:

  (1)累计被扣15分,将约谈第一责任人;

  (2)累计被扣30分,将对第一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3)累计被扣45分,将对第一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的同时,强制参加中国足协组织的赛风赛纪培训;

  (4)累计被扣60分,将建议投资人解除第一责任人与俱乐部的聘任合同。

第四章  其他

  第六条    俱乐部其他对职业联赛产生不良影响的场外事件,参照以上细则处理。

  第七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中国足球协会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第八条    本细则由中国足球协会负责解释。

(编辑:赵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