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中国足协关于内蒙古草上飞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重要股权转让的公示

2022-05-05 20:26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各足球俱乐部、各有关方面:
  在内蒙古足球协会注册的内蒙古草上飞足球俱乐部由于俱乐部自身发展需要,申请进行重要股权转让。
  经俱乐部申请,内蒙古足协初审同意,我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足球俱乐部转让规定》的要求,受理了内蒙古草上飞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重要股权转让的事宜。
  内蒙古草上飞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股东兼法人姚志强将48%股权转让给宋春晗。股权变更后,包头市华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有俱乐部52%的股份,宋春晗持有俱乐部48%的股份。俱乐部法人由姚志强变更为张航。
  现将以上变更在中国足协管辖范围内予以公示。
  本公示期从即日起至2022年5月19日止。
  在公示期内,如有下列问题,可向中国足球协会竞赛部提出:
  一、该俱乐部股权转让是否与其他足球俱乐部存在关联关系        
  或交叉管理。
  二、该俱乐部是否与中国足协注册的单位或个人存在尚未清理完毕的债权债务。
  三、其他重大异议。
  中国足协不受理足球行业外与内蒙古草上飞足球俱乐部之间存在的其他债权债务争议。
  本公示期内,有关债权债务的争议进行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请相关方向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公示期满,未有上述问题,或提出的问题已得到解决,中国足协将核准内蒙古草上飞足球俱乐部重要股权转让的事宜。

  中国足球协会
  2022年5月5日
  (联系人:中国足球协会竞赛部 010-59291109 li.xp@thecfa.cn)

                       

(编辑:戴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