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U16国家男足少年队第二期集训并出访捷克参赛的通知
2017-03-29 14:40 中国足球协会
足球字〔2017〕140号
各有关会员协会、足球俱乐部:
根据2017年工作计划,U16国家少年队拟定于2017年4月5日至4月23日组织2017年第二期集训,4月5日至4月18日在北京进行集训,4月19日至4月23日出访捷克参斯拉维亚青年足球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报到时间:2017年4月5日下午17:00前。
(二)报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小武基桥东大东方温泉酒店。
二、参加集训人员名单
领 队:张 阳(中国足协)
教练组成员:
组 长:刘俊威(北京)
成 员:李 刚(山东)、邹 翔(上海)、朱建敏(上海)
队 医:张海涛(潍坊)、苑志伟(山东鲁能)
技术分析:王 林(天津)
队 务:余继祥(武汉)
运动员(24名):
山东鲁能: 苏 毕、 阿卜杜热合曼、 杨镇宇、石 炎、张星亮、侯金江、高柏涵、詹双雷
恒大足校:黄开洲、范芮伟、张骏烨、黄天逸、杨世福
长春亚泰:张宝桐、李佳琦
广州足协:张达驰
上海上港:郭 通
江苏珂缔缘:胡 杰、张佳杰
大连超越:李文浩
杭州绿城:泮禹升、金忆杭
江苏苏宁:张宪兵
成都棠湖外国语学校:戴文豪
三、集训相关要求
(一)所有入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本次集训。
(二)参加集训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中国足球协会章程》及国家队有关规定。
(三)请有关会员协会、俱乐部协助、保证运动员按时参加集训,敦促运动员携带学习、训练、生活等必备物品。因故不能参加集训的人员,会员协会、俱乐部和本人必须在2017年4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中国足协批准,并按照中国足协具体批复执行。
(四)会员协会、俱乐部及运动员本人未经中国足协批准不参加国家队集训、比赛,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与《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及转会暂行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四、经费条件
集训及参赛期间的食宿、交通、保险等相关费用由中国足协负担(赴集训地报到和回程动车超三小时以上可通过指定方式预订经济舱往返机票,也可根据便利选择乘坐火车硬卧或高铁二等座)。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足球协会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