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中国之队特许产品授权开发合作征集公告
2021-01-15 19:07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足协中国之队特许产品授权开发合作征集
编号:20210107
二、项目背景
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是中国足协指定的“中国足协中国之队”项目的代理人,享有在全球范围内开发、使用和经营该等全部商务资源的权利。
为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调动社会力量,大力发展足球事业,促进足球产业发展,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将结合品牌建设,整合相关赛事、活动等项目,与致力于体育事业发展的企业形成全面、战略合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足球环境,培育健康向上的足球文化。
本征集项目为中国足协中国之队(以下简称“中国之队”)特许产品授权开发商,合作周期为3+2年。
三、中国之队特许产品授权开发商合作需求
1.合作方式:独家开发全类别产品
独家开发部分类别产品
2.开发类别:除运动及休闲服装类、足球比赛用品、运动仪器、贵金属制品、金融卡类、厨电、保险、电商、线上支付、白酒、西装、饮用品、球星卡及中国之队现有及未来合作伙伴签约产品不得进行生产开发之外,其它产品均可授权开发。
备注:所有产品的生产开发需得到我司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生产。
3.产品标准: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行业内有关规定的要求。
4.权利义务:(1)开发商应于每合同年首月缴纳该年度全部授权许可费用。(2)按照双方认可的计划,开发商依据授权, 负责类别内特许产品的开发、产品设计,定价,根据双方约定完成相应的SKU。线上特许经营店创建、经营,线下门店设计、销售。(3)官方特许产品账号经营。(4)开发商有权开发分销渠道。(5)开发商需向中国足协、中国福特宝公司以及中国足协中国之队赞助商提供所需产品的最低成本价和优先供货权。(6)开发商需按照合作年限,每年年底上报产品销售收入总表和相关宣传推广的情况数据,并根据协议约定比例和相关要求,按时支付年度分红。(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特许产品授权许可管理职责制定的管理办法,自觉保护中国之队赛事品牌形象和知识产权。
四、合格的应征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并合法存续五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实体,所有参与报名的法人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体等(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委托等方式)参与征集活动,任何法人实体只能以一个独立参与人的身份参加征集活动;
2、为国内外体育项目或赛事项目进行过特许纪念品综合开发的相关案例,并提供合作合同;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具有履行本项目相关义务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应赔付能力;
6、具备优秀的企业实力和丰厚体育行业经验,拥有专业高效的产品研发及运营管理能力;
7、具有良好的资信记录,近三年内经营业绩良好,并提供财务及业务报告,其中财务报告中关联业务年收入不得低于100万;
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具有较强的物流配送能力和丰富的线上及线下销售渠道资源与运营经验;
10、本次招募活动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应征。应征人如需委托第三方生产企业进行生产的,应征人对该第三方生产企业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五、应征及谈判须知
应征人一旦递交应征方案,就必须严格遵守方案中提出的各项承诺。应征人的所有承诺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或服务(如有),未经我司事先书面批准,均不得取消或修改。
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向我司进行报名,可以通过邮寄(含快递)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只有按我司要求预先进行报名的企业方可参与后期谈判。
1.应征报名时请递交以下文件(每页需加盖报价人公章):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亲自报名时提供);
(3)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征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未能提供2020年财务报告,可提供2017-2019年财务报告),以及应征人获得的由独立第三方授予的最高资信等级;
应征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17:00前
报名联系人:王莉婷
联系电话:010-59291063
地址: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18号世东国际A座15层)
邮编:100032
2、谈判
时间:2021年1月26日 9:30-11:30
地点: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18号世东国际A座15层)
应征人须携带应征文件及相关材料按我司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谈判,如未能按时参加谈判,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征集活动。
谈判时请准备以下文件内容:
(1)公司简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置、集团资源、行业资历,如有请附以往同行业开发经营的经典案例。
(2)合作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未来5年内对特许产品的整体战略思考、品牌定位、设计开发、线上线下计划、跨界、产品宣传策略、销售和售后服务等。
(3)合作需求:根据我司制定的开发商基本权利义务,如在未来的实际经营管理中,有对我司的特殊配合需求,请在文件中整理提出。
(4)合作报价:包含开发商需支付的特许产品授权费用和年度分红比例,我司会综合考评后择优选择。
(5)其他谈判文件。
被确定为开发商的报价人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五(5)个工作日之内与我司签订《中国足协中国之队特许产品授权开发合作协议》。经双方签署的上述协议及其所有列表和附件,将作为签订特许产品开发项目仅有的、完整的协议。在签署该等协议之前的所有我司和开发商对此项目的理解、协商、方案和备忘录都将完全被该份签署的协议所取代。
应征人承担参加应征活动和递交方案的全部费用。
附件下载:
1、报价须知
2、报价文件
3、法人委托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