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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报名的通知

2010-04-12 14:38     中国足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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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字[2010]148号

关于2010年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报名的通知

各有关会员协会、中乙俱乐部:

  为做好2010年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的竞赛组织工作,现请各中乙俱乐部及所在赛区会员协会于4月22日前完成2010年联赛的各项报名工作。

  一、大区组委会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管理规定》,经中国足球协会批准,中乙联赛委员会委派辽宁省足球协会和上海市足球协会分别为2010年中乙联赛北区、南区组委会负责单位。

  二、俱乐部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0年4月22日截止。

  (二)报名要求:

  1、俱乐部名称以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在中国足协注册的法定名称为准,不得在报名时自行变更;

  2、俱乐部的报名单须经所属会员协会审核并加盖公章,方可向中乙联赛组委会正式提交,经审验无误后生效;

  3、俱乐部报名应提交由大区组委会出具的联赛保证金交纳证明,否则中乙联赛组委会将不接受俱乐部报名;

  4、俱乐部球队的全称及简称

  (1) 俱乐部队全称格式为:地域名+俱乐部名+球队冠名+“队”,球队无冠名则在“足球俱乐部”后+“队”;

  (2)简称格式为:地域名+俱乐部名或球队名,简称长度不超过7个字;

  (3)报名与上述要求不符时,中乙联赛委员会有权按照该俱乐部的法定名称和球队冠名的上述规定予以纠正。

  5、每队限报领队1人、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1至3人、医生1人、管理1人;如联赛过程中出现变更,俱乐部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大区组委会批准,并报中乙联赛组委会备案。

  6、报名运动员最多30人,其中应包括3名守门员。

  7、报名运动员中,25岁以上(198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不得超过5人;

  8、俱乐部球队报名时须申报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包括上衣、短裤、球袜,须确认主色、副色;球队比赛服颜色全年有效,不得更改。

  三、俱乐部主场申报

  (一)俱乐部主场申报,应遵守《中乙联赛体育场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报交所需文件资料。

  (二)俱乐部填写《主场申报表》,经所属会员协会盖章确认后于2010年4月22日前分别报交所属大区组委会和中国足协乙级联赛委员会。

  四、联赛赛区委员会

  (一)请南、北区组委会研究上报组委会工作机构报表报中国足球协会。

  (二)请各中乙俱乐部所在赛区会员协会牵头组建赛区委员会,并请于2010年4月22日前将《2010年中乙赛区委员会组织机构报表》分别报交所属大区组委会和中国足球协会。

  《俱乐部球队报名表》、《中乙俱乐部主场申报表》、《赛区委员会组织机构报表》可在中国足协官方网站下载,下载网址:www.fa.org.cn

  请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并以传真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上报。联 系 人:刘浩 电话:13691003076 传真:59291117,

  电子邮箱:liuhaocfa@vip.sin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夕照寺街东玖大厦A座815(100061)

  北区组委会:吴镝 电话:024-23801647 传真:024-23801647

  电子邮箱:Lnfawd@yahoo.com.cn

  南区组委会:胡惠琴 电话:021-61613910 传真:021-61613913

  电子邮箱:huhuiqin0806@yahoo.com.cn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附:《俱乐部主场申报表》

    《俱乐部球队报名表》

    《赛区委员会组织机构报表》

(编辑:中国足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