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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8年第四期青少年骨龄检测的通知

2018-07-11 15:23     中国足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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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会员协会、足球俱乐部:

  根据2018年骨龄检测工作计划,配合中国足协男女足青少年骨龄参赛制度的实施,中国足球协会将于2018年7月和8月组织2018年度第四期青少年骨龄测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时间、地点:

  (一)湖北武汉

  测试时间:2018年7月26日(9:00-17:00)

  测试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全民健身中心四号楼

  联系人:罗明辉 电话:13517105557

  (二)内蒙古锡林郭勒

  测试时间:2018年8月7日(9:00-17:00)

  测试地点:锡林浩特市锡林郭勒职业学院阶梯会议室

  联系人:罗 丹 电话:13694747603

  二、检测对象:

  (一)湖北武汉

  1.2001年1月1日至2006年7月26日之间出生,准备参加全国青少年男、女子足球系列赛事,尚未进行骨龄检测的运动员。

  2.2001年1月1日至2005年7月26日之间出生,符合《中国足球协会青少年足球运动员骨龄参赛管理办法》中有关条件,提出复测申请并获得批准的男、女足运动员。复测运动员须距离上次测试满一年后方可申请复测。

  (二)内蒙古锡林郭勒

  1.2001年1月1日至2006年8月7日之间出生,准备参加全国青少年男、女子足球系列赛事,尚未进行骨龄检测的运动员。

  2.2001年1月1日至2005年8月7日之间出生,符合《中国足球协会青少年足球运动员骨龄参赛管理办法》中有关条件,提出复测申请并获得批准的男、女足运动员。复测运动员须距离上次测试满一年后方可申请复测。

  根据本年度中国足协青少年比赛规划,结合青少年骨龄检测情况的实际,2018年将继续接受2001年龄段青少年的骨龄检测申请。

  三、检测规定:

  (一)参加骨龄检测的运动员,必须随时携带以下证件,否则不予检测(不接受扫描件、复印件、照片等电子版文件):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芯片能被读出);

  2.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上须能清晰反映运动员与监护人的亲属关系,如不明确的,须提供有效的出生证明原件;监护人与运动员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须同时提交监护人和运动员的户口簿,并提供有效的出生证明原件);

  3.参加骨龄检测的运动员信息表(附件1),表上张贴二寸白底彩色正面近照1张;

  4.运动队信息表(附件2)复印件5份。

  (二)提出复测申请并获得批准的运动员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及表格,否则不予检测(不接受扫描件、复印件、照片等电子版文件):

  1.手续完备的足球运动员注册、转会、参赛资格登记证(须有关俱乐部和会员协会在内页加盖2018年度注册章);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芯片能被读出);

  3.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上须能清晰反映运动员与监护人的亲属关系,如不明确的,须提供有效的出生证明原件;监护人与运动员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须同时提交监护人和运动员的户口簿,并提供有效的出生证明原件);

  4.出生证原件;

  5.学籍卡原件;

  6.参加骨龄检测的运动员信息表(附件1),表上张贴二寸白底彩色正面近照1张;

  7.运动队信息表(附件2)复印件5份;

  8.复测申请表(附件3)。

  四、回执

  参加检测的单位应在2018年7月22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参加骨龄测试的运动队信息表(附件2)、复测申请表(附件3)和骨龄检测回执表(附件4)。没有按时提交上述表格的单位不予检测。

  五、费用

  (一)参加骨龄检测的运动员应交纳每人200元检测费,由所属运动队统一交至提供骨龄检测设备的厂商,并由厂商统一出具正式发票。

  (二)参加骨龄测试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如需协助安排食宿,请与检测点联系人联系。

  六、工作组

  依据骨龄检测办法,由中国足协、骨龄专家及地方会员协会组成骨龄检测工作组与监督组,对骨测工作进行具体实施与监督。

  监督组成员:

  于健(大连足协)、李翔(山东足协)

  李伟(江苏足协)、程墨(重庆足协)

  七、中国足协联系人:

  李天一(竞赛部) 电话:010-59291241

  邮箱:li.ty@thecfa.cn

  特此通知。

  附件:

  1.青少年足球运动员骨龄检测信息登记表

  2.运动队骨龄检测信息登记表

  3.青少年足球运动员骨龄复测申请表

  4.单位参加骨龄检测回执表

  中国足球协会

  2018年7月10日

(编辑: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