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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关于做好申报2021年运动员等级赛事工作的通知

2020-12-28 15:20     中国足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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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会员协会、体育院校:

  根据《中国足球协会足球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可授予等级称号的比赛实行年度审核制,等级称号管理单位须在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提交等级称号授予的赛事目录(由于2020年疫情对相关工作造成影响,2021年等级称号授予的赛事目录可延至2021年1月31日前提交)。会员协会通过中国足协足球等级管理系统提交本单位下一年度可授予等级称号的赛事目录。为进一步规范足球运动员等级管理和赛事目录申报工作,避免出现错报、漏报、误报等问题,现将会员协会申报2021年运动员等级赛事的相关要求补充说明通知如下:

  一、赛事目录申报时间

  各会员协会和体院院校申报2021年度运动员等级赛事目录的时限为2021年1月31日前,逾期申请将不予批准。

  二、申报单位及可申报比赛要求

  (一)所有比赛需由足球运动员等级管理指定单位进行申报,不得代为申报。

  (二)每一类别的比赛,申报比赛数量不得超出所能申报比赛数量的上限。

  (三)比赛组别:

  仅省(区、市)体育局、足球重点城市体育局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和中国足协会员协会主办的足球联赛、锦标赛可下设不同的年龄组,其余类别比赛仅可申报该类比赛的最高水平组别(申报时需确认组别名称)。

  (四)可授予等级称号的比赛结束时间

  比赛的结束时间应为前一年的12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之间,非极特殊情况不得超出此时间范围。

  三、赛事年龄组设置原则

  申报的赛事可设不同年龄组别,但申报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比赛年龄组设置可采取1个年龄段(单年龄段)或多年龄段,1个组别可以跨多个年龄段。

  (二)一项比赛可设置多个年龄组别。

  (三)在同一项赛事中,不同年龄组别之间相同性别的年龄段不允许存在重叠。

  (四)赛事甲组和乙组的划分应按照如下年龄段进行:甲组为U16-U19,乙组为U13-U15。

  (五)赛事乙组最小参赛年龄不能小于U13。如设有小于U13的年龄段,不得申请办理等级。

  (六)赛事甲组最小年龄段不能小于U16,最大年龄段不得大于U19。如设有小于U16的年龄段,则按照乙组标准办理等级申请。如设有大于U19年龄段,不得申请办理等级。

  (七)赛事设置的年龄组别如允许超过5名低于赛事年龄段球员参赛,则按低年龄段组别办理等级。

  四、男女组别设置

  设置不分男女竞赛组别的赛事,不得申请办理等级。即如男子组比赛中有女运动员参赛,或女子组比赛中有男运动员参赛,则该赛事组别无申请等级资格。

  五、组别数量

  会员协会及体院院校所举办比赛,单一竞赛组别需保证参赛球队数量大于6支(含6支),否则不予办理等级。

  六、赛事目录更改

  2021年运动员等级赛事目录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并得到中国足协审核批准后,不得再申请增加赛事、不得变更已审核批准的赛事类别。如比赛实际举办时的比赛时间与比赛名称与申报时存在调整,需在比赛结束后申请修改。因申报失误而导致不能办理运动等级的赛事,相关责任由赛事目录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足协会员协会运动员等级赛事类别(2019版)

  中国足球协会

  2020年12月25日

(编辑:薛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