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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大学生女足联赛暨中国足球协会女子乙级联赛的通知

2020-11-25 19:43     中国足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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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协会、女足俱乐部,各参赛队:

  为进一步促进体教竞赛融合,根据2020年全国成年女子足球竞赛计划以及全国新冠疫情防控的新局面,经过各方周密组织、协调,现将2020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大学生女足联赛暨中国足球协会女子乙级联赛(以下简称“女乙联赛”)参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

  (二)比赛地点:

  1.南京赛区:江苏省江宁足球训练基地。报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天云湖运动度假村(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佘村社区神凤路1167号)。

  2.盐城赛区:盐城昱丰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报到地点:江苏盐城大丰华东国际会议中心贵宾楼(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88号)。

  二、参赛单位:

  上海求盛东华大学女足、北京师范大学女足、天津泰达北京中医药大学女足、青岛黄海山东理工大学女足、东北师范大学女足、首都体育学院女足、成都体育学院女足、广西师范大学女足、内蒙古大学女足、赣南师范大学女足、贵州师范大学女足、山西师范大学女足、广东富力女足、安徽师范大学佳兆业女足、山东鲁能泰山曲阜师范大学女足、天津圣德女足。

  (注:以上队伍排序不分先后。)

  三、报到时间

  请各参赛队于11月28日到相应赛区报到。

  四、有关规定与要求

  (一)各参赛队务必严格遵守《2020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大学生女足联赛暨中国足球协会女子乙级联赛疫情防控指南》的相关要求。赛前所有参赛队人员需接受至少一次抗体检测和两次核酸检测,所有人员检测结果正常方可进入赛区。

  (二)各俱乐部参赛队总经理、大学生女足所属学校校领导为该队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比赛期间各参赛队领队全程负责本球队疫情防控工作。

  (三)为进一步加强联赛疫情防控、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各参赛队抵达赛区后须签署防疫公约、公平竞赛公约、联赛责任书等有关文件。

  (四)各队在做好防疫、训练、比赛事宜之余,要合理安排球队业余文化生活,积极参加赛区临时党总支组织的党建及其他活动,展现积极向上、阳光健康的中国女足精神风貌。

  (五)各参赛队应严格执行2020年女乙联赛规程、竞赛管理程序和要求。

  (六)赛区官方接待各参赛队官员和运动员共25人。如有超编人员,官员总数不得超过15人,运动员不超过30人。

  (七)请赛区做好防疫、竞赛、宣传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比赛顺利、有序进行。

  五、经费条件

  (一)中国足协负担此次女乙联赛的竞赛组织费用以及各参赛队每队25人抵达赛区后的食宿费用、核酸检测费用以及部分交通补贴。

  (二)各参赛队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六、升级与降级

  2020年女乙联赛的升级名额为5个,即:5支女乙联赛优胜队并且符合2021年女甲联赛注册报名条件的队伍将参加2021年女甲联赛。女乙联赛不设降级。

  七、本项赛事最终解释权在中国足协和全国校足办。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联系人:

  王新洛,中国足协女子足球部

  联系电话:010-59291086

  电子邮箱:wangxinluo@thecfa.cn

  田靖夫,中国大体协项目部

  联系电话:17710438990

  电子邮箱:tjf@fusc.org.cn

  附件:

  1.2020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大学生女足联赛暨中国足球协会女子乙级联赛疫情防控指南

  2.2020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大学生女足联赛暨中国足球协会女子乙级联赛规程

  3.2020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大学生女足联赛暨中国足球协会女子乙级联赛赛程表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足球协会

  2020年11月24日

(编辑: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