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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武汉车都江大女子足球队及有关人员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2020-09-14 12:30     中国足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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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20年9月12日,2020中国太平中国足球协会女子超级联赛第七轮第31场,武汉车都江大队与上海农商银行队的比赛在云南省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2号场地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员报告、视频及当事人的书面说明等,当比赛进行到第90+1分钟时,武汉车都江大队8号球员吕悦云在比赛停止后蹬踹对方球员,被红牌罚令出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当比赛进行到第90+5分钟时,武汉车都江大队官员徐山在比赛停止后冲进场内用力推倒对方球员,被红牌罚令出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八条、第四十八条及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武汉车都江大女子足球队官员徐山进入替补席10个月,罚款人民币10万元。

  二、对武汉车都江大女子足球队8号球员吕悦云予以停赛4场,罚款人民币8,000元;

  三、对武汉车都江大女子足球队予以通报批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上述处罚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关于违规违纪的停赛执行细则》、《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俱乐部、官员、球员等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王小平

  2020年9月14日

(编辑:张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