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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U19队球员赵研博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2019-11-05 10:02     中国足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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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9年10月25日,2019中国足球协会杯男子U19组第二阶段比赛场序18场,北京中赫国安足球俱乐部U19队与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U19队的比赛在昆明市海埂训练基地10号体育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员报告及视频等,当比赛进行到第80分钟时,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U19队13号球员赵研博故意踩踏对方球员,并用头撞击对方球员面部,被裁判员出示红牌罚令出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三条、第四十八条及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在自然停赛基础上追加如下处罚:

  对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U19队13号球员赵研博予以停赛10场。

  上述处罚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关于违规违纪的停赛执行细则》、《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俱乐部、官员、球员等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王小平

  2019年11月5日

(编辑: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