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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苏苏宁足球俱乐部苏宁易购队球员叶重秋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2019-07-19 09:10     中国足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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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9年7月13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17轮场序136场,江苏苏宁足球俱乐部苏宁易购队与上海上港集团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南京奥体中心体育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员报告、当事人情况说明及视频等,当比赛进行到第8分钟时,江苏苏宁足球俱乐部苏宁易购队30号球员叶重秋在争抢球的过程中,蹬踹对方球员面部和胸部,致使对方球员受伤下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三条及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在自然停赛基础上追加如下处罚:

  一、对江苏苏宁足球俱乐部苏宁易购队30号球员叶重秋予以停赛6场;

  二、罚款人民币6万元。

  上述处罚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关于违规违纪的停赛执行细则》、《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十七条及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俱乐部、官员、球员等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王小平

  2019年7月19日

(编辑:沈士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