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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关于对成都胜利十一人足球俱乐部及廖勇等5人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2019-07-17 12:43     中国足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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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协会:

  2019年7月5日,成都市足球协会成都城市超级联赛第5轮场序21场(补赛),胜利十一人足球俱乐部队对阵一路远洋俱乐部队的比赛,在仁德公园足球场进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员报告和比赛录像,比赛进行至90分钟时,胜利十一人足球俱乐部球员对裁判员判罚不满,胜利十一人足球俱乐部球员 6 号廖勇、8 号冯亚峰、13 号刘安涛、4 号刘仕豪长时间辱骂、追打、群殴裁判员,胜利十一人足球俱乐部 99 号球员雍家龙用言语辱骂、恐吓裁判员。胜利十一人足球俱乐部队此行为对中国业余足球形象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成都足协在第一时间对涉事球员及俱乐部做出违规违纪处罚(见附件1、2),公安机关已依法处理殴打裁判员的球员。我会收到成都足协报告材料,经研究,根据中国足协相关管理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一、同意成都足协对该起违纪违规事件的处罚意见,并将成都胜利十一人足球俱乐部及廖勇(身份证号:51012319940220XXXX)、冯亚峰(身份证号:51010619900514XXXX)、刘安涛(身份证号:51102319930920XXXX)、 刘仕豪(身份证号:51150219921224XXXX)、雍家龙(身份证号:51072419950802XXXX)等5名球员的处罚(含停赛、禁止参加足球活动等)范围扩大至全国,列入全国业余赛事违规违纪黑名单;

  二、取消原持有中国足协D级教练员证书的廖勇、刘安涛、刘仕豪等3人的教练员执教资质;

  三、取消成都胜利十一人足球俱乐部的中国足协社会足球品牌青训机构称号(连续3年不得参评)。

  望各会员协会严格按照《中国足协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业余赛事赛风赛纪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业余联赛的组织管理及赛风赛纪教育;各参赛俱乐部切实加强对球员、球队官员的管理教育,不断提高规则意识、自律意识,以此为戒,共同维护中国业余联赛比赛秩序。

  附件:

  1.成都足协关于对胜利十一人足球俱乐部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2.成都足协关于对胜利十一人足球俱乐部违规违纪追加处罚的决定

  中国足球协会

  2019年7月17日

(编辑:沈士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