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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西安市足球协会对郭弈辉违规违纪处罚决定在全国执行的通知

2019-07-12 16:59     中国足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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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9年6月17日,西安市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根据《西安市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中林建设俱乐部12号球员郭弈辉在西安市八人制足球(春季)联赛比赛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作出处罚。同时,将处罚决定上报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备案。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三条及第八条之规定,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经审议并决定如下:

  将《西安市足球协会关于对中林建设俱乐部球员郭弈辉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之第一项处罚的执行范围扩展至全国,即禁止郭弈辉(身份证号:6101041987XXXX2658)参加中国足球协会及各地方协会组织的各级、各类足球比赛和活动一年(自2019年6月14日起至2020年6月13日)。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俱乐部、官员、球员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附件:《西安市足球协会关于对中林建设俱乐部球员郭弈辉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王小平

  2019年7月12日

(编辑:沈士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