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通支云足球俱乐部队及其官员李毅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2019-07-12 16:52 中国足球协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9年7月6日,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16轮场序126场,南通支云足球俱乐部队与石家庄永昌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江苏省如皋市奥体中心体育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员报告、视频及当事人事实陈述等,当比赛进行到第90+4分钟时,南通支云足球俱乐部队官员李毅进入体育场内,干扰比赛。同时,南通支云足球俱乐部队多名球员和官员引起比赛混乱,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五条、第四十八条及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南通支云足球俱乐部队官员李毅进入2019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体育场四个月(即日起至2019年11月11日),罚款人民币5万元;
二、对南通支云足球俱乐部队予以通报批评,罚款人民币40万元。
上述处罚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关于违规违纪的停赛执行细则》、《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俱乐部、官员、球员等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王小平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