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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东梅州客家足球俱乐部队球员霍亮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2019-06-20 09:39     中国足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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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9年6月15日,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13轮场序98场,黑龙江火山鸣泉足球俱乐部队与广东梅州客家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体育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员报告、当事人情况说明及视频等,当比赛进行到第82分钟时,广东梅州客家足球俱乐部队18号球员霍亮辱骂裁判员,被红牌罚令出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在自然停赛基础上追加如下处罚:

  一、对广东梅州客家足球俱乐部队18号球员霍亮予以停赛6场;

  二、罚款人民币6万元。

  上述处罚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关于违规违纪的停赛执行细则》、《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十七条及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俱乐部、官员、球员等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王小平

  2019年6月20日

(编辑: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