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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及其U17队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2019-06-11 14:56     中国足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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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9年5月28日,2019年中国足球协会杯男子U17组第一阶段场序62场,北京北体大足球俱乐部U17队与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U17队的比赛在河北省秦皇岛市中国足球学校6号场地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员报告、视频及当事人事实陈述等,当比赛进行到第90+1分钟时,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U17队多名球员参与场上打架、斗殴,情节恶劣,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对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人民币30万元;

  二、取消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U17队参加2019年中国足球协会举办赛事的比赛资格。

  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在本处罚决定生效后,又被确认参与违规的,纪律委员会将继续追加处罚。

  上述处罚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俱乐部、官员、球员等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王小平

  2019年6月11日

(编辑:沈士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