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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上海申鑫足球俱乐部队官员朱炯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2019-05-02 10:46     中国足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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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9年4月27日,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七轮场序49场,陕西长安竞技足球俱乐部队与上海申鑫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渭南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等,在赛后新闻发布会上,上海申鑫足球俱乐部队官员朱炯发表不负责任评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上海申鑫足球俱乐部队官员朱炯进入体育场1场;

  二、罚款人民币1万元。

  上述处罚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王小平

  2019年4月30日

(编辑: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