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队球员周大地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2019-04-26 15:09 中国足球协会
足纪字〔2019〕20号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9年4月20日,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六轮场序41场,广东华南虎足球俱乐部梅县铁汉生态队与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梅县曾宪梓体育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员报告、视频及当事方情况说明等,当比赛进行到88分钟时,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队37号球员周大地用手掐对方球员颈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三条及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在自然停赛基础上追加如下处罚:
一、对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队37号球员周大地予以停赛5场;
二、罚款人民币5万元。
上述处罚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关于违规违纪的停赛执行细则》、《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十七条及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王小平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