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未执行国际足联裁决的处罚决定
2019-03-25 15:22 中国足球协会
足纪字〔2019〕5号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根据3月7日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的正式通知,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完毕2018年12月10日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已做出的处罚决定。
依据国际足联纪律处罚决定(Decision 180675 PST CHN ZH)和《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做出如下处罚:
扣除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队2019赛季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积分六分。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望各参与方能够尊重并严格执行中国足球协会以及体育仲裁法庭、国际足联、亚足联的生效决定或裁决,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王小平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