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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四川都江堰赛区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2018-10-31 15:49     中国足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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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足纪字〔2018〕107号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8年10月27日,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决赛阶段第四轮场序12场,四川隆发足球俱乐部四川安纳普尔那队与江苏盐城鼎立足球俱乐部盐城大丰队的比赛在四川省都江堰市凤凰体育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视频及图片材料,赛区组织工作不力,安保不严,出现观众燃放冷焰火的情况,干扰了比赛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对四川都江堰赛区予以通报批评;

  二、罚款人民币3万元。

  上述处罚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中国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王小平

  2018年10月30日

(编辑:于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