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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队球员白岳峰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2018-10-03 10:55     中国足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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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8年9月30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二十四轮场序190场,贵州恒丰足球俱乐部队与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贵阳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员报告及视频等,当比赛进行到第83分钟时,贵州恒丰足球俱乐部11号球员被裁判员判罚犯规后,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19号球员白岳峰用腿报复性蹬踹对方11号球员,被裁判员红牌罚令出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对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队19号球员白岳峰予以停赛6场;

  二、罚款人民币4.2万元。

  上述处罚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关于违规违纪的停赛执行细则》、《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中国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王小平

  2018年10月3日

(编辑:李鑫)